上海海港队足协杯半决赛的对手是浙江队。虽然是“升班马”,但本赛季浙江队表现出色,最终凭借净胜球优势力压上海海港队,获得联赛第三名,两队的两次交手浙江队也一胜一平保持不败。
足协杯半决赛是单场淘汰制,武磊表示浙江队确实非常出色,这会是一场艰苦的比赛。他说,在奥斯卡回归后,球队前场阵容的纸面实力确实不错,板凳深度也很厚,但奥斯卡很长时间没有和球队一起训练,自己前段时间也遭遇伤病,所以还需要有更好的磨合,这场比赛会争取发挥全部实力。
在本赛季回归球队后,武磊在联赛中打进11球,足协杯也取得2个进球。武磊表示,他回归后希望能够提升球队的凝聚力和取胜欲望,同时给球队带来进球,帮助球队取得胜利,从这两点来说,自己还是挺满意的。他还透露自己目前不在最佳状态,体能和状态在慢慢恢复中,希望能恢复到联赛时的水平。
武磊在言语中表达出对足协杯冠军的渴望,他说:“不仅仅是我,球队每一个人都非常渴望,我们队中乙、中甲、中超(冠军),包括超级杯(冠军)都拿了,就是缺少个足协杯冠军,大家都非常渴望能够填补这个空白。”
除上海海港队对阵浙江队外,足协杯另一场半决赛在山东泰山队和上海申花队之间展开,巧合的是,上海海港队两次夺得足协杯亚军,就是2017年输给申花和上赛季不敌泰山。
图片来源:中国足协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